中國工商總局表示,深圳唯冠目前仍然是 IPAD 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社會普遍關注的 Apple 公司與深圳唯冠 IPAD 商標糾紛案進行了回應。
他表示,根據中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 IPAD 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付雙建說,中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根據上述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 IPAD 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付雙建說,目前,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 IPAD 商標轉讓合同糾紛爭議案件,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
由於這個案件的影響大,且法院的終審判決直接影響 IPAD 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慎重穩妥處理此案。
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訴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在仍處在調查取證階段。在法院終審判決後,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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