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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

蠱惑手機遊戲,3香港撳人錢 用戶不知要收費,被追逾萬元

繼年半前以「蠱惑短訊」搶錢後,電訊商再設呃錢陷阱。和記電訊旗下 3香港新春期間推出手機遊戲《彈跳黃金屋》,以頭獎 iPad招徠,遊戲沒有片言隻語提及收費,卻原來每按鍵一次都會扣款 1至 2元,有用戶在不知情下按鍵超過 7,000次,被追討過萬元,已經報警及向電訊管理局投訴。 3香港死撐有列明收費詳情,惟至截稿前都未能指出刊列在何處。 3香港用戶超過 310萬,受害人隨時數以萬計。
「如果講明每按一下要收 2蚊,點會有人玩?」張小姐至今仍氣憤難平,直斥 3香港詐騙客戶的做法可恥。事發在新春期間,張小姐年初四( 2月 6日)收到 3香港發出短訊,推廣網頁遊戲《彈跳黃金屋》。


iPad及現金券作誘餌

遊戲要求玩家按下「鼓勵 M+$1」或「俾利是 M+$2」按鈕,令畫面上的小兔向上跳起,觸碰「財神」掉下寶物,換算成得分,再按得分排名,排第一名的玩家可獲 iPad一部;第二至第 30名得獎者,分別獲贈 200元崇光百貨現金券和 100元宜家家居現金券等各式禮品。
「成個遊戲網頁無一個字提過會收錢,點估到咁大間公司會搵客人笨?」張小姐連日登入遊戲搶分,一度在排名榜領先,五日後卻收到 3香港通知「流量異常」。她說:「當時客戶服務部職員同我講,話我未入賬嘅欠款有成 5,800幾蚊。」翌日張小姐又收到賬單,須繳付 4,993元,「即係話計埋未入賬嘅欠款,我突然欠 3香港成萬蚊」。張小姐另一個 3香港手機號碼也曾參與該遊戲,「嗰部手機我只係玩咗個 game半個鐘,又話要交 1,200幾蚊」。
和記電訊發言人稱,張小姐兩個號碼在遊戲中共按鍵逾 7,000次,又指遊戲詳情中列明按「 M+$1」每次收 1元,而按「 M+$2」收 2元。但記者翻遍遊戲詳情,「 M+$1」和「 M+$2」字樣只曾在介紹玩法時出現三次,並無提及收費。記者請 3香港清楚指出收費計算方法刊列何處,惟對方一直未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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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畫面按鈕分別有「鼓勵 M+$1」和「俾利是 M+$2」字樣,原來分別代表每按一次收費 1元及 2元。
遊戲畫面按鈕分別有「鼓勵 M+$1」和「俾利是 M+$2」字樣,原來分別代表每按一次收費 1元及 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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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其中一張賬單欠款 4,993元,已自動轉賬扣款,連同其餘未入賬欠款,共被 3香港追討萬多元。
張小姐其中一張賬單欠款 4,993元,已自動轉賬扣款,連同其餘未入賬欠款,共被 3香港追討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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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倡用戶查核賬單

「『 M+$1』、『 M+$2』只係符號,無人會知點解。」律師梁永鏗認為有關字眼未能讓消費者清楚知道遊戲要收費,以及如何計算收費,建議受害人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回被收款項。雖然 3香港在遊戲詳情中寫「保留最終決定權」,但梁永鏗指並無法律效力,「如果有最終決定權大晒,咁收我 100萬都得 o架啦!」遊戲已於上周五( 18日)結束,張小姐得分 270多萬排名第七,可獲 100元宜家家居現金券,代價是被收取逾萬元費用。 3香港拒絕透露有多少用戶玩過該遊戲,但張小姐估計「中招」用戶多不勝數,建議有玩過的用戶盡快查核賬單。
警方發言人指事件不牽涉刑事成份,暫列作「雜項事件」。電訊管理局發言人則表示正跟進事件。

業界守則如無牙老虎

隨着智能手機普及,針對電訊商的投訴越來越多,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收到 1,084宗針對電訊商的投訴,今年截至 1月也有 65宗。電訊管理局提倡電訊業界自訂實務守則自律,但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守則無約束力,只是「無牙老虎」,認為當局應加強監管。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表示,今次涉嫌「呃客」的是電訊商本身,而非第三方公司,認為事態嚴重,「可能反映守則冇用,電訊管理局可能要研究收緊發牌條件,加重刑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說:「我仲以為細公司至會咁取巧,如果係電訊商自己唔守規則,直頭要公開譴責」。他形容事件猶如騙局,質疑守則成效。

無約束力及罰則

09年「蠱惑短訊」令大批市民蒙受損失,政府公開要求電訊業界自律,去年 2月催生出《有關通訊服務合約的實務守則》,到去年底電訊業界又商定「電訊服務合約實務守則」,設立七日合約冷靜期、合約條文要放大「蚊型字」,以及須列明各式行政費等,最快今年中推行,但守則無約束力亦無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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