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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Apple 正式發佈 App Store 的收費訂閱服務,允許出版商使用非 Apple 官方的收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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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Apple官方已經正式發佈了App Store內的收費訂閱系統,可以讓使用者訂閱雜誌、報紙、影片、音樂等數位內容。Apple也允許出版商使用非Apple官方的收費系統,例如利用自行架設的網站來收費。不過在此同時,出版商必須在Apple的官方訂閱系統中提供相同的訂閱服務。
根據官方新聞稿,大致的重點如下:

  • 出版商可以設定價格以及訂閱長度(每週、每月、每兩個月、每季、半年、一年)。
  • 如果新訂戶是由Apple所引入,Apple將會抽取30%的獲利。如果是由出版商方面引入的新用戶或是既有用戶,出版商可保留100%的收益。不過相關的判定細節在新聞稿中並未詳細說明。
  • 出版商允許使用Apple以外的訂閱系統來向使用者收費(例如自行架設的網站),此時Apple將不會抽取任何的利益。不過出版商必須同時在Apple的官方訂閱系統上提供相同(或更好)的訂閱內容,而收費也必須相同(或是更便宜)。
  • Apple不允許在軟體內出現任何可允許使用者在軟體外訂閱內容的連結。
  • 客戶資料方面,在App Store內訂閱的使用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向出版商提供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與郵政編號。出版商也可以自行向訂戶要求更詳細的資訊,不過此時的隱私政策會依據出版商的條款,而不是Apple的條款。
簡單的說,Apple可以讓出版商用自己架設的收費系統,不過同時也必須在Apple官方的訂閱系統中提供相同(或更好)的服務,定價也必須與自行架設的收費系統相同或是更便宜(應該不會有出版商會定的更便宜就是…),而且軟體內也不准出現讓使用者連到出版商網站,跳過Apple官方系統來訂閱內容的連結,這招真的夠歡樂……

另外在客戶資料方面,似乎Apple可以讓出版商抓到的資料也不多,真正有價值的資料還是在Apple手上。

而對使用者來說,通常還是直接在App Store內使用Apple官方的系統來訂閱會比較方便。一來訂閱流程直接內建在軟體內,而收費也直接使用iTunes Store的帳號來收費,不需要再輸入信用卡資料。相信Apple目前的規則也是依此預設狀況而定的。

至於會有多少出版社買單?目前看來Apple似乎還是有稍微(?)讓步了一下,如果iPad今年還是能主宰市場的話,出版社應該也會乖乖照著規則玩下去吧?

[轉載自 : wa+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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