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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社交媒體提5守則‧平衡私隱法規言論自由

網民在網上討論得興高采烈,有時會誇張失實,墮入法網灰色地帶,有討論區負責人指出,本港執法部門有時在沒有法庭頒令下,要求網主提供資料協助調查,每年最少有數十宗。為保障本港網絡內容供應商,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昨日發布一份社交媒體實務守則,列出5大重點(見表),為中小社交網站提供指引,讓他們可在保障私隱、言論自由及社會法規間達至平衡。昨有8個網站及團體簽署有關守則。


網站有權拒執法部門要求

熱門討論區香港高登行政總裁林祖舜表示,執法部門要求網站提供資料協助調查,去年約有48宗,即平均每月4宗,主要是一些網站管理員早已在網上刪除的文字內容。他指出,部門很多時沒有法庭手令,網站有權拒絕提交資料,尤其敏感的個人資料,「可能有好多中小型網站,只識管網,不懂法律,以為執法部門叫到,就一定要做」。

本港另一網站 MYBEST,負責人葉振強亦表示,現時平均每月收到兩宗執法部門要求他們提供基本資料,多數沒有手令,「早一兩年不知道怎樣處理,就多數都會交出」。

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莫乃光指出,現時政府處理網上討論區事件存在兩大問題,一是經常以書面、電郵,甚至口頭,要求網站提供資料協助調查,但根本沒有法庭頒令;二是網站不時收到民事律師投訴信,「供應商夾在中間,有時都好難做,不是每個網站都有資源尋求法律意見」。

香港互動市務商會會長方保僑說,昨日發布的守則,並非法例,不會規定所有網站遵守,亦非針對個別網站,只希望清晰告訴中小網站,如何處理投訴及應對執法部門的請求。他又指出,守則亦提醒網民應對自己的說話負責任,三思而後行。

香港互動市務學會昨日公布社交媒體實務守則,為業界提供清晰指引,處理每日網絡上無數的網民留言討論,簽署守則的包括有香港高登網站行政總裁林祖舜(左)及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莫乃光(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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