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絡或被捲入科技業的專利大戰中,雅虎(Yahoo)日前發表電郵聲明,指Facebook(fb)侵犯其10至20項專利權,要求對方支付授權費;一旦雙方談判破裂,勢釀成社交網絡業首宗大型專利訴訟。
管理層續稱,假如雙方未能就支付授權費達成協議,公司將作出法律行動,不過聲明未有提及具體索償金額。fb表示暫時未充分評估對方申索,公司目前擁有56個專利權,過去18個月提交了410個專利權申請,惟相較業界的主要對手,有關數字仍然大幅落後。
事實上,有別於蘋果(Apple Inc.)、微軟(Microsoft)、摩托羅拉(Motorola)等科技巨企早已就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的技術專利權,向對手提出連場法律訴訟火併,社交網絡巨企之間,一直顯得風平浪靜。
競爭廣告 加緊奪取專利權
不過,隨着fb這個勁敵出現,導致網絡展示廣告(online display advertisement)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可能令巨企之間開始爭奪專利權,務求令對手停止提供有關服務,或向自己繳付授權費,變相拖低對方的利潤。調查顯示,fb在相關市場穩佔首位,市佔率高達27.9%,進一步拉闊與次席雅虎的差距。
分析:趁fb上市分一杯羹
分析指,雅虎此舉深具戰略目的,旨在趁對手上市前夕分一杯羹。公司2004年亦曾在Google上市前兩星期,要求對方就網上廣告技術支付授權費,最終獲發270萬股,上市後相當於2.3億美元。
不過,有雅虎消息人士表示,公司提出索償並非覬覦fb即將來臨的IPO,而是反映新任行政總裁湯普森(Scott Thompson)將透過一切方法籌集資金,冀全面改善公司表現。
此外,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fb用戶平均每月花6至7個小時使用該網,遠高於Google+的用戶。Google+自去年6月推出至今,盡管已累積了9,000萬個用戶,惟用戶期內使用網站時間,平均每月僅得3分鐘左右,活躍程度遠低於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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