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做 5小時、月薪過 2萬,如此筍工卻疑是一個大騙局。上水一家公司登報招聘「水貨客」帶 iPhone 4北上,待遇優厚,但求職者先要跟隨公司職員四處上台出機,手機歸公司。有求職者被游說連出 8部手機,雖然出機費用由公司支付,但事主要孭起 8份兩年期的手機網絡服務合約,加上呆等 24日仍無工開,疑受騙報警,有警員透露,連日來已接到多宗同類報案。
「 8份合約,每份月費唔係 138就 198,一個月要畀成 1,300蚊,兩年死約就差不多 3萬(首月月費已付, 8份 23個月合約總月費為 2.99萬)。」其中一名求職者李小姐至昨日仍未有工開,焦急萬分,擔心公司不遵守承諾代交月費。由於每部手機預繳的部份月費可回贈約 1,000元,李小姐最終或要承擔 2.2萬元手機月費。
以李小姐的個案為例,水貨公司帶她出機時,每部 32G手機付出 4,600至 5,600元機價連月費預繳,全新 iPhone 4的本地回收價目前仍高達 7,500元,即每部手機可賺取 1,900至 2,900元差價。
公司穩賺手機差價
「同我一齊俾人帶去出機嘅仲有另外 5個人……」李小姐說,保守估計每天有 10人中招,「月入 2萬」的招聘廣告上月 8日已在報章刊出,她估計可能已有過百人受害。若有 100人各出 5部機,水貨公司便穩賺 120萬元。
李小姐上周四( 1月 27日)到該公司理論時,就遇到同病相憐的關小姐,關亦被游說出了 5部 iPhone 4。上周六,本報發現有關公司仍開門營業,不排除中招者陸續有來。
李小姐原任職地產經紀,早前見生意淡靜,打算找份兼職幫補家計,上月 8日在報章看到招聘廣告即致電求職,對方以短訊回覆,內容指工作每日分上、下午兩班,每班工作 5小時,每轉帶 6部機,每日走 5轉(上水至羅湖),每部酬勞 30元,每轉另加車費津貼 19.5元,即日現金出糧,每周工作六天,平均月入達 2萬元。
上月 12日,李小姐往上水一家貨運公司見工,因她認識水貨客,知道 30元帶一部 iPhone 4是公價,遂不虞有詐,但仍擔憂會干犯走私罪;當時接見她的梁先生聲稱公司是大型水貨集團,與內地海關「有溝通」,若過關時遇上麻煩,可出示手機服務合約以證明手機是作自用,「一定冇問題」。
騙徒聲稱代交月費
李小姐認為他所說合理,梁先生又承諾出機後會代交月費,她便答應翌日隨公司職員上台出機以獲取手機服務合約。她說,當時一名職員帶領 6名求職者,先後到元朗、九龍灣、中環及青衣等多間電訊商或連鎖電器店出機。李小姐以上台優惠價出了 8部 iPhone 4,當中 5部在「 3香港」、兩部在數碼通、一部在中國移動香港上台,出機費用全數由水貨公司職員以現金支付。李小姐當時已覺可疑,向帶隊職員查問,對方游說她再出兩部,「湊夠 10部就開工」,但她不肯再出機。她說,帶隊職員與電訊公司職員看似相熟,不知雙方是否串通。
警方列「雜項事件」
回家思前想後,李小姐懷疑受騙,即致電該公司查問,職員初時推說「就有工開」,但其後她仍無接獲通知,上周連續多天到該公司理論,要求公司先代繳清所有手機月費,多番糾纏下仍不得要領。
李小姐上周五( 1月 28日)再到公司找梁先生理論,巧遇關小姐亦在追討,梁揚言要控告她們誹謗,李小姐於是報警,梁聞言即「快閃」離開。警員到場後向李及關查問經過,但沒帶她們到警署錄取口供,有警員透露「中招嘅唔只你兩個」。
「合約確係自己簽嘅,唔知 cut唔 cut到,就算我追究唔到,都唔想其他人再中招。」李、關兩人異口同聲說。警方發言人證實收到兩名女事主的報案,案件暫列「雜項事件」處理。
「合約確係自己簽嘅,唔知 cut唔 cut到,就算我追究唔到,都唔想其他人再中招。」李、關兩人異口同聲說。警方發言人證實收到兩名女事主的報案,案件暫列「雜項事件」處理。
律師:現階段難檢控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貨運公司表明會代事主交月費,若最終沒兌現,甚至結業「走佬」,便可能觸犯「欺詐」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他形容事件是「似行騙但未成形,現階段很難檢控」。執業律師伍毅文則說,案中事主有責任履行合約,「電訊商點知你會唔會同其他人串謀呃佢哋?」若警方介入證實事主受騙,事主或可與電訊商商討取消合約。
和記電訊及數碼通均解釋,客戶提早取消合約,要按合約條款繳付提前終止服務費。和記電訊稱會酌情處理客戶取消合約要求。李昨說,和記電訊已通知她將個案轉交保安部門跟進。
記者放蛇 直擊應徵者被呃出機
記者放蛇 直擊應徵者被呃出機
本報記者上周五假扮應徵者前往貨運公司放蛇,偷拍整個過程。負責面試的盧先生(即李小姐口中的梁先生)甫見記者即笑說:「今日應該請滿人。」正當記者步入公司時,一名應徵者何先生搶先一步,說:「我嚟先喎!」記者遂讓他先見工,當時另有一名應徵者在門外等候。
到記者見工時,故意扮成呆頭呆腦,盧則談笑風生,先講述工作性質,內容與李小姐描述的相同,盧一再強調請「帶貨員」最重視誠實可靠:「每次畀 3萬幾蚊貨你帶,出蠱惑點算?」他查問記者過去職業及財務狀況,包括有否破產、欠卡數及電訊公司錢等。他要求影印記者身份證,記者訛稱曾因打架被判入獄而推搪,沒料他一聽即說:「你咁誠實,請你,幾時開工?」
錄音帶播「採購程序」
盧隨即播錄音帶詳述工作細則,強調只是帶手機數量超出內地限額:「只係違規,無違法,等於走法律罅。」錄音帶提及帶貨員要先做「採購程序」,即在港上台出機以獲取服務合約及了解購買程序和地點,以便日後過關被截查時懂得回答。盧解釋,若被問及是否替水貨集團帶貨,一定要否認,可說「姪仔結婚,手機用嚟送禮」。他又說,公司 300名帶貨員人人都有十張八張手機合約在身。由於記者堅拒讓他影印身份證,盧最終反面說:「咁唔請你喇!」
記者之後跟蹤該公司兩名職員,二人先後與三名應徵者會合,當中一人正是搶先於記者見工的何先生,而另一人會合不久即耍手擰頭離開;何先生及另一應徵者之後與職員先後到西九龍中心、葵涌廣場、旺角、中環及銅鑼灣時代廣場多間電訊公司及連鎖電器店上台出機。記者欲上前提醒兩名應徵者可能受騙,但各人在人潮中失去蹤影。
同日,本報另一記者則偕李及關小姐再到貨運公司找「梁先生」對質,對方甫見記者即表現驚慌,左閃右避,大聲說「我哋冇請人喎」,又高呼:「我哋冇呃人錢……我哋有律師!」警員接獲兩名事主報案後趕至,將兩名事主帶返警署了解。
有知情警員透露:「係人都知可能係呃人啦,之前 CID都查過……事主真係簽咗約,要等對方真係唔幫佢哋交月費先可以做嘢,暫時證據未夠。」
記者之後跟蹤該公司兩名職員,二人先後與三名應徵者會合,當中一人正是搶先於記者見工的何先生,而另一人會合不久即耍手擰頭離開;何先生及另一應徵者之後與職員先後到西九龍中心、葵涌廣場、旺角、中環及銅鑼灣時代廣場多間電訊公司及連鎖電器店上台出機。記者欲上前提醒兩名應徵者可能受騙,但各人在人潮中失去蹤影。
同日,本報另一記者則偕李及關小姐再到貨運公司找「梁先生」對質,對方甫見記者即表現驚慌,左閃右避,大聲說「我哋冇請人喎」,又高呼:「我哋冇呃人錢……我哋有律師!」警員接獲兩名事主報案後趕至,將兩名事主帶返警署了解。
有知情警員透露:「係人都知可能係呃人啦,之前 CID都查過……事主真係簽咗約,要等對方真係唔幫佢哋交月費先可以做嘢,暫時證據未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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