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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扮訂貨劫iPhone 4,3人控搶劫

匪幫疑假扮顧客向店舖訂購蘋果 iPhone 4 手機,趁店方送貨上門時持刀行劫速遞員,其後又故伎重施訂貨至同一地址,被佯裝速遞員的警員拘捕。三人日前落網,昨被解上九龍城法院控以搶劫及企圖搶劫罪,暫毋須答辯。

被告郭健明(35歲)有18次案底,其中4次是搶劫,在2002年曾被判入獄8年,而無業的李家豪(18歲)及任職裝修工人的香惠鈿(20歲)則沒有刑事紀錄。

控罪指郭及香在今年9月27日在深水埗一大廈內搶劫黃嘉俊,劫去他的銀包及手機等財物價值逾5000元,以及屬於電訊盈科的一部 iPhone 4、兩部索力愛立信手機、現金及16張合約等財物共值逾2.7萬元;另一控罪指郭及李在11月25日在同一地址企圖搶劫一名警員。案件等候警方調查,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三人還押。

郵差盜iPhone判服務令

另外,任職22年郵差的被告黃錦冶(48歲)今年8月初在郵局監守自盜,因同事出錯在其郵袋內多放了一部由富士康 託運的 iPhone,一時貪心將手機變賣圖利,認罪後昨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願賠償6000元予富士康。

【案件編號︰KCCC5218、4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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