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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日星期三

Microsoft 共同創辦人控告 Google 及 Apple 侵權

被控告的業者包括Google、Apple、Facebook、eBay、AOL、Netflix、Yahoo、YouTube、Office Depot、OfficeMax 及 Staples等,所涉及的專利多半圍繞在內容瀏覽技術上。

與Bill Gates在1975年共同創辦微軟的Paul Allen上周控告Google、Apple、Facebook、eBay 等10家科技業者侵犯 Interval Research 的數項專利權。

Interval Research 是由Allen及其他電腦界的專家在1992年共同創立,主要著眼於開發網路上的消費者應用程式及服務的各種創新技術與專利,迄今已在美國取得130項專利,並在上周指稱10家科技業者侵犯該公司4項專利。

被控告的業者包括Google、Apple、Facebook、eBay、AOL、Netflix、Yahoo、YouTube、Office Depot、OfficeMax及Staples等,所涉及的專利多半圍繞在內容瀏覽技術上。

Allen發言人David Postman指出,這些專利技術都是由Interval發明,而且Interval之前就曾知會上述業者,這些專利所牽涉的技術皆為搜尋及電子商務中的主要程序。Interval也打算控告更多其他業者,不過,雖然微軟亦未取得相關專利授權,但並未被列入被告。

業界猜測Interval也許打算遵循NTP的模式透過專利訴訟大撈一筆。純屬專利公司的NTP以授權及訴訟為主要獲利來源,在2001年控告RIM侵權,最後取得逾6億美元的和解金額,並於今年再控告 Microsoft、Apple、Google、宏達電、LG及摩托羅拉等6家業者,

西雅圖時報引用Google的聲明指出,該訴訟案鎖定某些美國最創新的公司,反映出他們並不是想在市場上競爭,而是要在法院上競爭的可悲趨勢。

57歲的Allen名列富比士雜誌全球第37個最有錢的人,甫於今年7月宣布死後將把大部份的財產捐給慈善機構,估計Allen現有的資產約為13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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